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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警方成功破获一宗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

据“平安揭东”信息称:为认真贯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辖区江河湖库社会治安稳定,阶段来,揭东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力推行河湖警长制,严厉打击破坏河湖水域环境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成功破获一宗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人。
5月4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汾水水库有人盗采河砂线索。接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查处,在现场发现抽砂机、抽水机、挖掘机、大货车、铲车等一批开采设备,办案民警立即对该批设备进行扣押,并对涉嫌盗采河砂的刘某(男,46岁,揭东区玉湖镇人)、谢某(男,45岁,江西省赣州市人)、雷某(男,53岁,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文某(男,26岁,潮州市人)、王某耿(男,19岁,普宁市人)传唤到我局接受调查。
经查,刘某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打着水库清淤工程的幌子,伙同王某新(男,37岁,普宁市人)(在逃)利用抽砂机、抽水机等工具,雇用工人雷某负责从汾水水库将库区内泥砂抽到水库旁进行清洗,后将淤泥排放回流至水库内,清洗好的砂子由挖掘机师傅文某装上货车,由货车司机谢某运至汾水村206国道旁一无名砂场堆放,由王某耿负责登记库存,以每立方145元的价格进行出售。至公安机关查处时,刘某等人从汾水水库盗采河砂共计319车,约4700多立方。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耿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已被刑事拘留,其他人员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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