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4月14日上午8:30,由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裴某某等35人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在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卫艳出庭支持公诉,指派检察员汤恒明出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镜湖区首起涉嫌非法采矿罪的犯罪集团案件,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经查:本案中各被告人之间层级划分清晰,分工明确,具有明显的、固定的层级关系,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固定的带泵股东、运输船主、操作船员、望风人员,形成一体化犯罪运营模式。该犯罪集团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有预谋地、多次在国家禁采区实施盗采江砂犯罪活动,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检察机关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裴某某等人赔偿因非法采砂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所产生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千万余元,并对非法采砂造成长江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在安徽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针对该犯罪集团对生态环境、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以及应当承担的刑事、民事责任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
由于案请复杂,人数众多,该案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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