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读

明中叶锦衣卫职能的延展与本体变革

明初的五十余年总体上是一个相对严苛的单一社会,政治领域以高压为主,专制色彩浓重,经济形态、统治思想、意识形态甚至文学风格都相对单一。大致从成化、弘治时期开始,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多与前代迥异,带有一定质变色彩的变化。政治领域的严酷气氛基本化解,经济发展逐渐进入快车道,社会财富加速积累,明初朱元璋君臣创立的那套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国家治理制度因此出现一系列的不适应,急需进行上层建筑方面的革新。锦衣卫制度作为大明帝国国家机器的核心部件之一,原本既具有“博官”的属性,职能广泛,且没有清晰的边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变化,亦开始出现缓慢的调整。考察锦衣卫职能的变化,可以从一个侧面窥探明朝决策层对社会变化的态度和因应。本文即从这一视角略作分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明中叶三大变化与锦衣卫的“错乱”职责

从总体上看,明中叶的社会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经济领域,商品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商贸活动频繁。但明朝政府并没有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财政收入反而处于持续下降状态。按照洪武君臣的设计,明廷的税收绝大部分来自于土地,但政府手中的土地却在不断“流失”。据嘉靖八年詹事霍韬奏报:“洪武初年天下田土八百四十九万六千顷有奇,弘治十五年存额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顷有奇,失额四百二十六万八千顷有奇,是宇内额田存者半,失者半也。”对此,霍韬等人不禁惊呼:“赋税何从出,国计何从足耶?”[1]卷一〇二,嘉靖八年六月癸酉2403-2404

明廷无力从商业繁荣中获利,一方面源于朱元璋祖制不可变的僵化规定,无法修改税收法则,一方面源于士大夫群体的整体无能。传统儒家强调“不患寡而患不均”[2]季氏195,“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2]里仁42,不屑于研究理财。明太祖朱元璋本人也对理财持反对态度。洪武十九年三月,他曾晓谕户部官员:

善理财者,不病民以利官,必生财以阜民。前代理财窃名之臣,皆罔知此道,谓生财裕国,惟事剥削蠧蚀,穷锱铢之利,生事要功。如桑弘羊之商贩,杨炎之两税,自谓能尽理财之术,殊不知得财有限而伤民无穷。我国家赋税已有定制,撙节用度,自有余饶。减省徭役,使农不废耕,女不废织。厚本抑末,使游惰皆尽力田亩,则为者疾而食者寡,自然家给人足,积蓄富盛。尔户部正当究心,毋为聚敛以伤国体。[3]卷一七七,洪武十九年三月戊午2681-2682

在此观念影响下的士大夫群体尽管知道国家财政紧张,但拿不出办法,只好把太祖的“撙节用度”端出来,一味地强调节用。如天顺元年四月,刑科都给事中乔毅、左给事中尹旻等上言:“禁奢侈以节财用。谓财有限,用无穷。近来豪富竞趋浮靡,盛筵宴,崇佛事,婚丧礼文僣拟王公,甚至伶人贱工俱越礼犯分,宜令巡街御史督五城兵马严禁之,犯者收问如律,仍罚米以赈贫民。”[4]卷二七七,天顺元年四月己酉条5917又如成化七年,光禄寺少卿陈钺借星变上言,建议“停不急以节财用。谓匠人倪忠等画佛雕像,食米岁费五百六十余石,工银岁费三千五百余两。况又多以技艺升官,乞俱裁罢”[5]卷九九,成化七年十二月辛巳1903-1904。

六部中,与财政关系最紧密的户部、兵部也持类似看法。如户部尚书马森强调“生财未若节财,多取不如俭用”[6]卷十五,隆庆元年十二月戊戌414-415,嘉靖间兵部回复给事中苏应旻等议补团营军士提案时亦称“今日之事不在足兵而在选兵,不在生财而在节财”[1]卷二六九,嘉靖二十一年十二月甲辰5313。

在没有也不屑寻找理财良方的同时,明廷反而不时出台一些阻碍商品经济发展的政策。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市场上有足够流通的货币。明初仿效前朝发行纸币(大明宝钞),但因为不了解纸币流通的经济原理,致使宝钞币值一路下跌,无法履行一般等价物的职能。正统元年,户部尚书黄福上言:“宝钞本与铜钱兼使。洪武间,银一两当钞三五贯。今银一两,当钞千余贯。钞法之坏,莫甚于此。宜量出官银,差官于南北二京各司府州人烟辏集处,照彼时直,倒换旧钞,年终解京。俟旧钞既少,然后量出新钞,换银解京。”[4]卷十五,正统元年三月戊子293黄福的奏疏一方面说明宝钞的币值已经严重下跌,一方面说明明廷对如何维持宝钞的币值并没有抓住关键。按照黄福的想法,只要市面上的宝钞流通量减少了,币值自然会回升。但当时市面上还有铜钱和白银流通,单纯减少已经严重丧失信用的宝钞流通量,只会加速其退市的进程。即便是这一未必有效的方案也遭到户部的反对,最后以“即今凡事务从减省。若又差人出外,未免动扰军民,待一二年后议行”[4]卷十五,正统元年三月戊子294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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